1.事實發生日:114/03/25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
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
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
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12,516,697元。
(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6,010,018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4)上述決議金額與113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