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8/06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08/06收到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南環字第1130024105號函,因本公司於113年7月17日工安事件,
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於113年7月17日派員實施檢查
本公司加速高雄煉油廠-西區案加熱爐輸送機檯暨附屬設備,
因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及第43條第2款規定,
處罰鍰新台幣13萬元整。
3.處理過程:預計於收到本處分書次日起30天之內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3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依規定設置安全防護設備,以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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