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首次公開發行(IPO)承銷配售效率、加速企業籌資流程, 並降低投資人參與之不確定性,臺灣證券交易所與券商公會共同推動 縮短部分競拍部分申購承銷時程,自3月31日正式實施;即未來上市 櫃IPO承銷將可減少3個營業日。
證交所指出,對於發行公司及參與競價拍賣的投資人而言,掛牌日 由T+10日提前至T+7日(T日為決定承銷價格之競拍開標日),縮短3 個營業日。
對於參與公開申購的投資人而言,申購至掛牌時程則維持不變,估 計每年約有50檔IPO案,及10萬人次以上參與競價拍賣的投資人可望 受惠。
證交所表示,券商公會於去年6月27日公告修正「證券商承銷或再 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及「證券商辦理公開申購配售作業處理程 序」,證交所因而配合完成了電腦系統及配套作業的調整。
證交所指出,此次縮短時程適用範圍,為採用部分競價拍賣部分公 開申購方式,辦理之初上市櫃、創新板初上市及創新板轉列上市櫃承 銷案,相較過去公開申購作業須待競價拍賣開標後才開始啟動,新制 將公開申購提前至與競價拍賣部分併行。
證交所進一步說明縮短時程後,參與公開申購投資人應繳存銀行之 申購認購價款,仍以開標後之實際承銷價格為之,其他部分競價拍賣 部分公開申購承銷案作業調整重點如下:
●部分競價拍賣部分公開申購承銷案,主辦承銷商於投標開始日( T-4)刊登「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公告」,並以競價拍賣最低投標價 格之一定倍數為暫定承銷價格予以揭露。
●公開申購開始日提前自競價拍賣開標前一日(T-1)辦理。
●主辦承銷商於開標日(T)中午12:30前輸入實際承銷價格,證交 所13:30於網站揭露實際承銷價格並傳送予經紀商,經紀商至遲應於 申購截止日(T+1)揭示實際承銷價格。
●如遇天然災害致競價拍賣作業順延時,公開申購作業原則上均配 合順延,惟仍以承銷公告時程為準。
證交所提醒投資人,參與初級市場競價拍賣或公開申購前均應詳閱 承銷公告,以確認各項作業截止時間及相關價款繳存規定,並應注意 投資風險。
證交所配合此次承銷新制的上線,亦與券商公會合作辦理宣導說明 會並錄製影片,歡迎投資人至證交所Webpro3.0影音傳播網專區線上 觀看
(webpro.twse.com.tw/WebPortal/vod/104/?categor yId=122)。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