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3/07
2.發生緣由:臺銀綜合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臺銀保經)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下稱臺灣銀行)100%持有之子公司,雙方為強化消費者保護、發揮經營綜效降低
營運成本、提升業務品質及競爭力,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企業併購法及公司法等相關
規定進行簡易合併,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14年7月1日,業於114年3月7日分別經雙方
董事會決議通過。合併後臺銀保經消滅解散,臺灣銀行為存續公司,合併後仍沿用存續
公司之名稱。
3.因應措施:臺銀保經債權人對於上開合併案如有異議,請於114年3月7日起至114年4月
6日止以書面提出,俾利依法辦理,逾期視為無異議。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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