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1/23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通過。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需經主管機關同意後生效。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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