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1/232.發生緣由:財政部114年1月9日台財人字第11400504620號函以,本公司董事長凌忠嫄續兼任子公司臺灣銀行第8屆董事長職務,並經本公司114年1月23日第6屆第17次董事會通過。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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