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澄清部份媒體報導
2.報導日期:113/12/07
3.報導內容:澄清部份媒體對於12月5日晚間在世紀風電廠區所發生事故之報導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針對此事件表達遺憾與悲慟,並於第一時間報警處理,並無媒體所述欲
掩蓋事實之情事。
(2)本案地點屬港區公共道路,港警釐清為A1交通事故,不屬工廠工安事故,不會
影響廠內工程進度,亦無影響財務業務之情事。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第一時間慰問及協助家屬辦理後續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