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12/04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111年度對不同參選人捐贈政治獻金總額超過法令上限,經監察院
廉政委員會審議,認有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處罰鍰新台幣20萬元。
4.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
5.處分情形:罰鍰新台幣20萬元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20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20萬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款,並加強相關作業流程控管及檢核,
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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