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由新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張建仁/協同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李文傑/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獨立董事:潘麗芳/台新藥(股)公司財務長
(4)異動原因:本公司選舉獨立董事並依公司章程設置審計委員會
(5)原任期:不適用
(6)新任生效日期:1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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