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3/08/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柏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獻儀
董事:冠杰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嘉新
董事:閎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裕賢
董事:洪嘉金俞
獨立董事:張晉誠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柏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獻儀
上海竑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柏銘(股)公司董事長、
長鈦自動化科技(股)公司董事長、璟宏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冠杰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嘉新
上海竑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冠杰(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閎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裕賢
閎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洪嘉金俞
印能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張晉誠
穎崴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永記造漆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力士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力銘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弘高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金皇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京運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泓慶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8/30 ~ 116/08/2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
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三分之二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柏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獻儀
董事:冠杰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嘉新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王獻儀:上海竑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徐嘉新:上海竑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嘉定區江橋鎮沙河路337號1_203室JT2230。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自動化技術領域內的技術服務、技術開發、
技術諮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本公司間接持股65%之孫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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