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發生緣由:
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初次申請股票在臺灣證券交
易所(股)公司上市,應於股票上市掛牌前,公告並申報股務代理機構名稱
、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 (02)6636-5566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