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6/18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資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6月18日截止
,若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提醒於催繳期間完成繳款。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267條第一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6月19日
起至113年7月19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員工, 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六家庄
分行暨全臺各分行辦理繳款, 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 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
股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