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年5月15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3.因應措施:
(一)減資緣由:為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
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二)減資金額:新台幣370,819,570元。
(三)銷除股份:37,081,957股。
(四)減資比率:37.081957%
(五)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29,180,430元。
(六)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至停止過戶前一
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
依面額計算折付現金(抵繳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七)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八)本次減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規定其他客觀因素需修正時,或其他相關未盡事
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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