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銀行於 29 日與臺中律師公會簽訂合作協議書,藉由銀行與律師跨業合作,可提供客戶信託監察人服務。三信銀行董事長廖松岳表示,為響應金管會「信託 2.0」政策及因應高齡與少子化社會,已長期推動信託,使民眾善用信託保全財產,預先規劃晚年生活。
三信銀行董事長廖松岳表示,目前台中市 85 歲以上高齡市民近 4 萬人及身心障礙者也多達 13 萬人,該等民眾皆有安養信託及信託監察人需求。然而,時有客戶成立信託時,常找不到合適人選擔任信託監察人,故藉由本次三信銀行與臺中律師公會跨業合作,可就近由專業且具公信力的律師擔任信託監察人。
臺中律師公會理事長蘇若龍表示,如銀行客 戶有信託監察人需求時,可由公會採順位式「輪派律師」擔任,確保信託可持續依照契約進行,讓信託維持正常運作。特地至台中見證簽約的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致詞 時表示:跨業結盟是信託 2.0 中很重要的推動措施之一。
本次由連年獲金管會信託 2.0 評鑑安養信託獎表揚的三信銀行與臺中律師公會跨業合作,將是中部地區高齡者與身 心障礙者等民眾辦理信託的一大福音。 簽訂合作協議後接著舉辦「信託跨業實務座談會」,現場有多達八十餘位律師、社 工師及社福團體參與。
首先由三信銀行副總經理張齊家分享安養信託與信託監察人運作實務及由臺中律師公會信託制度改進及業務推展委員會張百勛、詹祐維、蔡苑宜律 師依序分享律師擔任信託監察人的優勢及注意事項、在監護制度下的信託設計及遺囑信託與遺囑執行人選任的注意事項。
最後,由前臺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梓生律師以個案經驗顯現律師與信託業跨業合作的重要性。在綜合座談時,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及與會講者接連表示,一般是由同住親友擔任信託監察人,但若尋覓不到合適親友擔任或親友辭任時,雖可往外尋求社福團體協助,惟因社福團體服務地域及人力所限,故現階段尚無法滿足廣大民眾需求。
此次三信銀行與臺中律師公會合作,由公會輪派專業律師擔任信託監察人,除可確保信託監察人功能不中斷外,亦可有效監督信託契約執行狀況,甚至可安排訪視受益人,由忠實受託的三信銀行守護客戶資產,並由專業律師群協助客戶實踐約定,故本次跨業合作意義深遠重大。
三信銀行董事長廖松岳再次強調,三信銀行立足台中邁向 110 年,長期深耕中台 灣,以「利他」核心價值服務社會,也期許銀行成為最被大眾需要的銀行。本次與臺中律師公會攜手合作,善用信託制度幫助地方基層民眾,落實普惠金融,為即將到來超高齡社會盡一分心力 <摘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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