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2/27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委任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 游智瓊:長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李孟修:臺經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獨立董事 孫維欣: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生命科學系暨基因體科學研究所教授
獨立董事 王銘鈺:律政國際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自113/02/27至116/02/26止,
計三年。
(2)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取代
監察人職務。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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