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為加強市場運作安全,將於春節長假前,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匯率類契約、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的股票類契約及商品類契約保證金,預計以1月21日的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並預計於新春開紅盤日視市場狀況再另行公告保證金適用金額。
期交所表示,考量今年春節假期休市(1月23日至2月2日)長達11日,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的價格波動,期交所鑒於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的作法,有助於市場運作安全的確保,將於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匯率類契約、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及商品類契約保證金。
預計以1月21日的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例如,台股期貨現行原始保證金322,000元,將調高至354,000元,調幅約10%,屆時期交所將另行公告調整金額,以強化期貨市場的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安全。
期交所預計於1月21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價指數類契約、匯率類契約、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的股票類契約及商品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1月22日(春節前最後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生效,預計於2月3日開紅盤日再視市場狀況公告2月4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前揭各契約的保證金適用金額。
另外,期交所提醒交易人注意,1月22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最後交易日,當日下午3時開始的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5時。交易人於22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的未沖銷部位、以及當日盤後交易時段的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的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保證金調高後,帳戶權益數變化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的風險;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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