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營業稅起徵點調高,財政部昨(24)日預告調高境外電商辦理稅籍登記規定,從現行48萬元調升至60萬元,達到門檻才須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預告為期60日,蒐集各界意見。
境外電商是指在我國沒有固定營業場所,而有銷售勞務給境內自然人,目前國際知名業者包含Agoda、Google、Spotify、Netflix等,已有超國150家境外電商在台灣辦理稅籍登記。
財政部官員表示,境外電商辦理稅籍登記相關規定,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原規定,境外電商業者年銷售額逾48萬元者,即應辦理稅籍登記。
由於財政部近日調升營業稅起徵點,在銷售勞務部分,自原本每月銷售額達4萬元調高至5萬元,自明年元旦起上路。配合這項修正,將月銷售額換算為年銷售額後,牽動境外電商辦理稅籍登記門檻,亦將從年銷售額48萬元調高至60萬元。
財政部昨日預告相關修正草案,預告期60日,蒐集各界意見,後續會再正式公告,並自公告即日起上路。在修正生效前,若營業人年銷售額已超過48萬元,就適用修正前的規定。
國稅局表示,若境外電商營業人銷售電子勞務銷售額以外幣計價者,其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時,應依申報所屬期間之末日,或是有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營業者,以事實發生日前一申報所屬期間之末日,以臺灣銀行牌告外幣收盤即期買入匯率折算為新台幣金額,若臺灣銀行牌告之幣別無即期買入匯率者,則採現金買入匯率折算。
舉例,已辦稅籍登記的境外電商營業人A銷售電子勞務給境內自然人,銷售額以美元計價,則該營業人A應在2024年3月15日申報同年1至2月期營業稅,銷售額(未含營業稅)10萬美元,按申報所屬期間末日(同年2月29日)臺銀牌告美元收盤即期買入匯率31.53,折算銷售額為新台幣315.3萬元,扣除進項稅額及上期累積留抵稅額0元後,應納稅額為新台幣15萬7,650元。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