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3/11/22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
或〝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蕭王勉獨立董事/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合遵長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審計委員會
討論案/第二案:本公司為因應「廷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銀行融資業務之背書保證需求
,在符合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額度案。
董事會
討論案/第八案:本公司為因應「廷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銀行融資業務之背書保證需求
,在符合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額度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審計委員會
討論案/第二案:本公司為因應「廷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銀行融資業務之背書保證需求
,在符合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額度案。
獨立董事蕭王勉對保證額度持保留意見,建議跟銀行協商,銀行可依出資比率
接受擔保額度,而非全額擔保。
董事會
討論案/第八案:本公司為因應「廷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銀行融資業務之背書保證需求
,在符合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額度案。
獨立董事蕭王勉對保證額度持保留意見,建議跟銀行協商,銀行可依出資比率
接受擔保額度,而非全額擔保。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佈重訊,且本公司將持續與銀行溝通擔保額度之合理性。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除蕭王勉獨立董事持保留意見外,本案照案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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