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推動上市,邁大步。新光三越昨(14)日召開董事會,通過修改公司章程中「董事會運作(決議)」條款,以降低決議門檻、提升董事會效率,完成上市前最關鍵的準備;至於下屆董事會改選,則「以穩定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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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三越昨(14)日舉行董事會,同意讓董事會決議的門檻下修,成為該公司推動上市的最大助力。
據了解,昨日董事會的議程主要討論修改公司章程,包括董事會未來的運作,將由過去三分之二出席,且要有三分之二董事同意,修改為回歸公司法,二分之一出席,且二分之一同意即通過議案。
由於目前三越伊勢丹持股42%,在13席董事、三席監察人中,擁有六席董事及一席監察人,而新光集團則擁有七席董事、二席監察人。依現行章程,必須有九席董事出席,超過六席同意,才能通過議案,主要是為了保護外資股東,未來只要七席出席、四席通過,就能完成議案。換言之,只要台方董事提案,達成共識,就可能通過議案。
為此新光集團代表還在會議上提醒日方董事,這樣可能會影響日方的權益,日方是否同意;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也透過視訊,提醒日方要留意自身權益。
不過,日方代表展現對董事會的高度信賴,認為這幾年合作下來,雙方溝通良好,為了日後能爭取新光三越上市,希望能夠降低門檻,讓議案更快速通過。
新光三越董事會昨日完成章程修改後,將於6月27日的股東會交付表決通過後定案。關於上市前其他應修改的章程,如董事會席次、引進獨董等機制等,則未列入討論,「因為上市是大事,無法一天做好」,將於董事會改選後,交由新的董事會安排。
至於董事會改選,市場預期,若無意外,新光三越極有可能在6月27日股東會後打穩定牌,維持董事長吳東昇、總經理吳昕陽的架構。
新光三越董事們認為,當前讓台中店順利恢復營運是第一優先要務,甚至比董事會改選更重要,做法上,須先穩定軍心,全力讓台中店復電、恢復營運,這是眼下最重要的事。
新光三越董事會歷經30年的台日友好、融洽共治,昨日董事會依往例全員出席,日方由新光三越副董事長、執行董事田中豊彥親自到場,其餘日方董事以視訊參與,至於台方的董事也全數與會,大股東新光金控創辦人吳東進,也採視訊出席。
據悉,新光三越昨日通過修改「董事會決議」的章程,從原本公司規定的須有三分之二出席、三分之二同意始為有效,修改為「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以符合未來在台上市後的公司法。
此次董事會前,各董事已經取得基本共識,且日方對於未來上市規劃也認同,因此同意讓「董事會運作運作(決議)」章程回歸台灣法規,讓董事出席與決議的比重下修。昨日另外一個議案,則是針對員工紅利的發放,進行公司章程修改,並無太大爭議。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