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土地坐萿:臺北市萬華區福星段三小段172、173地號等2筆土地。
2.建物標示:臺北市萬華區福星段三小段806建號。
3.建物門牌:臺北市萬華區漢中街119號。
2.事實發生日:114/1/8~114/3/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建物租賃面積171.39平方公尺(約51.85坪)
(2)每單位價格:114/3/1-117/2/29新台幣90萬(未稅)/月
117/3/1-120/2/28新台幣92萬(未稅)/月
(3)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61,129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台昌租賃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非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租金以每月為一期支付,114/3/1-117/2/29每月租金為新台幣90萬
(未稅),117/3/1-120/2/28每月租金為新台幣92萬(未稅)。
(2)租賃期間:114年1月24日至120年2月28日,共計6年。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參酌目前市場價格及與賣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公正第三方獨立鑑價機構鑑價報告
決策單位:審計委員會審議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華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月租金價值為玖拾萬壹仟伍佰柒拾參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動產估價師姓名:江晨旭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中市地估字第00006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公司營運需求考量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03月2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03月2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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