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主委陳明真曾投書媒體,建議把非核家園政策延後 到2035年,引發關注。他於24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當時的背景是 ,第四座天然氣接收站環評沒通過,如果非核家園延後10年,確實可 以減輕供電的壓力。
面對核三廠二號機將於5月除役,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3月底初 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草案,延長機組運轉期限至60年, 盼藉此為延役解套,同時,民眾黨團上周提出重啟核三公投案,已逕 付二讀交付黨團協商。
陳明真說,核電廠延役需要由台電提出申請,之後核安會將針對核 能安全、核廢料處置等進行評估,予以核准或駁回,並非公投過了就 自動延役。他認為提案是立委的自由,尊重立法院的決定。
核能議題的另一要點是,3座核電廠已運轉40年,但高階核廢料迄 今都沒有「最終」處置場,因此無論核電廠是否延役,未來經濟部成 立的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專案辦公室,均須推動高階核廢料選址相關立 法。
核安會核物料管制組長陳文泉表示,目前的低階核廢料都在電廠裡 貯存,高階部分走的是濕式貯存及乾式貯存,將來要進行最終處置, 因此經濟部設置專案辦公室,法規面則涉及選址作業、地方回饋、政 策配套措施等。
陳明真說,台灣高階核廢料放在乾式貯存槽,但到了一定程度必須 做下一步處理,目前還沒決定如何進行最終處置,大概不會把它直接 埋在地下,比較可能是經過「再處理」,把高階核廢料移出來,因為 裡面還有很多「有用」的材料可繼續使用,這些高科技的處理方式仍 在研發中。
至於最終處置場選址,陳明真強調,遲早要有地方來處置核廢料, 還是要找到貯存場址,依國際經驗來看,也要能得到地方支持。
陳文泉補充說,核安會是安全管制單位,未來經濟部選出來的場址 ,仍須經核安會核可及環評程序。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