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放法源下會期送立院審議,核二、三廠重啟留伏筆 核電續命?經部核廢處置辦公室 近期掛牌
經濟部籌設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專案辦公室,動作愈來愈積極,不僅 覓妥辦公場所近期內掛牌運作,辦公室主任也呼之欲出,高放最終處 置的法源預計下會期提至立法院審議。經濟部、台電展現處理核廢料 決心的舉動,是否為核電延役預留伏筆?頗耐人尋味。
教育委員會審查《核管法》為核電延役增訂法源,知情官員強調, 核電廠能否延役,共有確保核能安全、社會有共識、核廢料處理有解 方三大前提,政府的立場不變,尊重國會修法結果。經濟部表示,即 使要延役,核三廠2號機依法仍需在5月17日停機。
知情人士表示,參考國外電業作法,核電廠若要重啟再轉,重要設 備及結構物件進行通盤性盤點與檢視(安全總體檢)、結構設備組件 壽期管理、設備汰換更新、針對311福島事件安全強化做海嘯牆及耐 震補強評估等,通過核安會審查,最快重啟估需3∼5年。
據台電曾在2018∼2019年評估,核二、三廠以延役20年估算需斥資 約600億元,但近年營運成本大幅飆漲,加上恆春斷層需再評估調查 ,所費不貲,二座廠重啟經費恐近千億元,惟台電不願透露內情。知 情人士說,重啟安全設備投入加上核廢料終端處理成本,不論核二或 核三廠,每座各都需數百億,不如想像中低。
除確保核安,一位知情高層說,核電廠不論是否延役,針對核廢料 處理不能再「和稀泥」,必須積極展開行動。據悉,經濟部已加快腳 步成立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專案辦公室,目前辦公場所將落腳在能源署 附近,正積極部署中,辦公室主任將由熟悉核能議題、善於對外溝通 人士出任。另能源署也有意成立諮詢委員會,邀學者專家組成,惟知 情人士說,最終政府必須扛責任作決策。
據悉,《高階核廢料貯存場選址條例》已有草案,預計下會期送立 法院審議。經濟部的推動專案辦公室,屆時是低放、高放都要同步展 開社會溝通工作,目前核一、二廠正全力施作乾式暫時貯存場,預計 需二年才能完工。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