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25日剛在立法院答詢時自嘲,自己是史上最「(會 )覆議」的行政院長,時隔兩天,政院將於27日院會中通過《財政收 支劃分法》、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覆議案,若成真,將成為我國 憲政史上第17次覆議,也是卓揆任內第四度提覆議。知情官員說,行 政院還有尋求解凍、動支預備金與追加預算等三個途徑,可解決總預 算案僵局困境。
知情人士表示,總預算若符合「預算法」第79條的4個要件,行政 院仍能提出追加預算,而行政院撥補台電1,000億元被刪減,極可能 提出追加預算案方式來處理。
據政院主計總處概估,《財劃法》修法後,中央政府每年將減少經 常性收入3,753億元,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修法大幅改變中央與 地方間之財政結構,卻沒有併同檢討事權分配,可能進一步擴大城鄉 差距,並造成中央政府部分施政項目無法順利推動或延續。
卓榮泰先前曾指出,目前地方政府財源來自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 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三處,如果未來中央被切掉一大部分的錢,地 方可能必須承接原本一般性以及計畫型補助款相關的業務,但相較由 中央統籌可減少許多行政作業,若分別給不同的縣市負擔,部分縣市 可能會覺得「拿了100元,但要做的事情更多」。
卓榮泰認為,政院希望能有更多時間與各縣市討論,由財政部進行 更精確試算,把中央及地方的財務、事權分清楚,避免增加地方的負 擔。他也在立院答詢時公開說,「希望《財劃法》還有機會,大家能 夠重新來審議」。
至於總預算案,根據審查總報告,政院原列歲出總額為3兆1,324億 6,890萬9,021元,立院決議減列1,135億9,925萬9,000元,且通案統 刪不低於939億7,500萬元。不過,李慧芝表示,立院送出的報告並沒 有說明總刪除數,甚至要求政院自行調整減列預算,違反《憲法》權 力分立與責任政治原則,而刪減及凍結規模,更造成許多部會施政窒 礙難行。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範時程推估,立院對於政院移請覆議案, 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因此須於3月14日前做出決議,若有半數 以上立委決議維持原案,政院應立即接受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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