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1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決議私募之應募對象係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6與「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且需為
策略性投資人;其選擇方式為對本公司未來營運發展有直接或間接助益者。目前已
洽定應募人為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17,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依本公司以114年2月1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私募股數以不超過
2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之額度內,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
辦理。本次私募總股數17,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參考價格
係依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i.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
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新台幣75.98元。
ii.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新台幣
20.56元。
以114年2月18日為定價基準日,依上述定價方式計算,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為每股
新台幣75.98元,考量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決定私募價格為每股新台幣68元,係參
考價格之89.5%,不低於股東臨時會決議參考價格之八成,故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
格其定價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最近市場
股價,應屬合理。
(2)私募價格訂定之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之規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而影響其流動性,
故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以雙方之
資源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
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對公司經營之穩定性及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故不
採用公開募集方式,爰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4/02/18
11.參考價格:新台幣75.98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68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
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本公司於本次私募普通股交付日起
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及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
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私募新股繳款期間:114年2月18日至114年2月27日。
(2)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
(3)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案相關事項,未來如因法令變動或主管機關指示或基於
營運評估或市場等客觀環境因素而有需變更或有修正必要時,擬請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依相關規定全權辦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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