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於2021年開設臺灣創新板(TIB),志在打造創新 公司嶄新上市聚落,為響應政府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目標,證交 所將於明年1月6日取消創新板合格投資人限制,開放全市場投資人皆 能參與創新板股票交易,提升交易動能及流動性。
有鑑於此,證交所將於明年1月6日「TIB 挺創新大喊話」,除了邀 請對資本市場及創新板議題有興趣者共同參與,透過創新板三大升級 及已成功上市創新板公司之經驗分享,並展現打造更具規模新興產業 上市聚落的決心,邁向資本市場下一座里程碑。
「TIB 挺創新大喊話」除了由證交所董事長林修銘、金管會副主委 陳彥良及創投公會理事長邱德成等出席外,另也邀請財信傳媒董事長 謝金河,以「全民挺創新」為題,進行專題演講。
因應創新板新制度上路,證交所最新公司修正「股票上市申請書」 及「外國發行人股票創新板第一上市申請書」暨新增「申請創新板上 市公司創新性自評表」等書件,也是自明年1月6日起實施。
證交所表示,「申請創新板上市公司創新性自評表」,應併同申請 公司簡報檢送,簡報內容應包含公司簡介、主要產品/服務、市場概 況及產業地位(包括但不限於同業競爭情形、產品替代性、行業景氣 循環概況等因應對策)、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能力或創新經營模式、 競爭利基(優勢)等事項。
證交所強調,若是屬於行政院、國發會等政府單位的相關產業政策 ,包括五大信賴產業(半導體、人工智慧、軍工、安控、次世代通訊 );六大核心戰略產業(資訊及數位、資安卓越、精準健康、國防及 戰略、綠能及再生能源、民生及戰備);5+2產業創新計畫(智慧機 械、亞洲.矽谷、綠能科技、生醫產業、國防產業、新農業及循環經 濟),申請公司應敘明是屬其他政府產業發展策略並說明符合情形。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