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商暫字第29號
4.事實發生日:113/12/1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原定113/12/12召開董事會審查股東提名之補選董事及獨立
董事候選人名單,惟12/12當天部分董事及獨立董事請假及缺席致
未達法定開會人數無法召開董事會審查名單,提名股東因而向智
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暫時處分暨緊急處置。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113/12/16接獲委任律師通知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緊
急處置之民事裁定,本公司應將股東(月太)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提出之董事候選人陳國強(法人股東(月太)湛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代表人)、顧啟東(法人股東(月太)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林佳儒;股東鄭明龍提出之董事候選人楊
仁德、謝遠智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林逸傑;股東周月枝提出之董事
候選人林慶琳、張益昌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楊孟凡,共三組候選人
列入本公司114年1月10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之補選第三屆二席董
事及一席獨立董事案之董事候選人名單,並禁止本公司再為任何
異動。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正常,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已委任律師依相關程序及規定處理,將於113/12/19開庭。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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