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11/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行一一三年度第二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11月26日
證櫃債字第11300100551號函通知申報生效。訂定發行條件如下: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三年度第二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參拾肆億捌仟萬元整,依發行條件之不同
分為甲券及乙券,其中甲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壹拾捌億捌仟萬元整,
乙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壹拾陸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甲券發行期間為十年期、乙券發行期間為十五年期。
(7)發行利率:甲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3.75%;
乙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3.88%。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本公司債為無擔保累積次順位
普通公司債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
(10)承銷方式:採包銷方式,並委託承銷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主辦承銷商為富邦綜合證券(股),
協辦承銷商為玉山商業銀行(股)、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永豐金證券(股)。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乙券發行滿十年後,如計算贖回後本公司資本適足率大於
計算時法定最低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本公司得提前
按本公司債面額加計採實際天數計算之應付利息全數贖回。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公告並非影響公司繼續營運之重大情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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