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11/19
2.發生緣由:
(1)股東會決議日:113/11/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林道隆
董事:達昌創業(股)公司
董事:唐豪悅
董事:台灣集富二號創業投資有限合夥代表人:李亞儒
董事:李琳媛
獨立董事:楊宗霖
獨立董事:郭慈容
獨立董事:林成蔚
獨立董事:譚耀南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
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
三分之二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
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
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
持股比例:不適用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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