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11/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資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11月15日截止,
若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提醒於催繳期間完成繳款。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 依公司法第267條第一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11月16日起至113年
12月17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 尚未繳款之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永豐商業銀行新竹分行暨全台各分
行辦理繳款,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 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
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