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10/30
2.發生緣由:依據『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條規定,公告本公司
簽訂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專戶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113/10/30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2.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永豐商業銀行新竹分行
(2.2)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永豐商業銀行城中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科新安分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