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元山
(2)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元旗
(3)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俊宏
(4)董事:胡亦侃
(5)獨立董事:潘榮春
(6)獨立董事:向志中
(7)獨立董事:張敏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元山
惠州惠立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緯博投資(股)公司 董事
精成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
(2)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元旗
(牛牛牛)亞證券(股)公司 獨立董事
凱崴電子(股)公司 董事
正奇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
衡平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誠大財務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總經理
漢誠財務管理(股)公司 董事長
漢友投資顧問(股)公司 董事
亨朗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上海鄉村(股)公司 董事
泰安綠舟(股)公司 董事
大昱光電(股)公司 董事
東亞建築經理(股)公司 董事
(3)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俊宏
惠州惠立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總經理
(4)董事:胡亦侃
汎球生物藥劑研發(股)公司 董事兼總經理
竑瑞實業(股)公司 董事
華生國際(股)公司 董事
寶泰生醫(股)公司 副董事長
北光極能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崇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新蘭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5)獨立董事:潘榮春
財團法人臺北市禮賢社會福利基金會 董事
(6)獨立董事:向志中
中萬(股)公司 董事長
(7)獨立董事:張敏玉
台新金融控股(股)公司 獨立董事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 獨立董事
光友(股)公司 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元山/董事
(2)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俊宏/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惠州惠立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2)惠州惠立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惠州市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南塘路1號(1號廠房)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零組件之製造及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係本公司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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