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配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修正條文, 於去(112)年5月10日總統令公布,將大量取得公開發行公司股份申 報及公告門檻從取得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10%調降至5%,經一年緩 衝期後,將自今年5月10日起施行。
另外,主管機關也已於今年1月30日公布「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 1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等相關子法,並同步於今年5月10日一併施行 。
證交所說明,此次修法目的是為提升公司股權重大變動資訊之公開 透明度,使投資大眾能知悉公司股權大量變動的緣由和趨向,進而了 解公司經營權及股價可能產生的變化,與主要國家法規之立法趨勢一 致,也可符合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對股權管理資訊揭露的要求 。
證交所同時強調,為強化申報義務人及市場參與者對法規修正之了 解,減少違規情事,已於去年12月21日及今年2月22日分別舉辦二場 次「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大量取得股份申報新制」線上宣導會 。
證交所18日將再舉辦第三場宣導會,邀請所有上市公司及未上市上 櫃之公開發行公司持股超過5%股東及相關股務人員報名參加,而此 次宣導會主要將說明大量取得股份申報之規範、新制實施初次申報、 申報文件及申報事項等事項。
證交所已在官網建置「大量取得股份申報宣導」專區,查詢路徑為 證交所網站首頁 > 產品與服務 > 投資人教育 > 大量取得股份申 報宣導(www.twse.com.tw/zh/products/education/share holding/shareholding.html),提供申報義務人申報公告相關資訊 ,包括法令規章、宣導活動及資料、問答集、申報指引、審查作業程 序及申報書等六個項目。
同時,將第1場及第2場宣導會參與人員所提之問題,彙整為「常見 問答」置於「問答集」項下,新版之申報書(5月10日起適用)已更 新上傳。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