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台灣存託憑證(TDR)持有人的權益,證交所最新公告,未 來TDR要申請增加發行額度,針對參與發行TDR的外國發行人及其現任 獨立董事以外的全體董事,「出具終止上市時無限制收購承諾書」, 列為證交所同意其申請增加TDR發行額度的條件。
證交所最新公告,修正「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28條」增訂第一 項第六款規定:外國發行人暨現任獨立董事以外之全體董事已出具臺 灣存託憑證終止上市時無限制收購承諾者。
據統計,TDR自2008年開放後,最高峰時曾達35家,但目前只剩下 等10家,其餘已紛紛下市;由於不少TDR股價大炒一波後,相繼在台 下市,2023年更曾掀起一波TDR之亂,不少投資人慘賠;為了匡正TD R大炒股後、增發額度、再下市的亂象,證交所決定祭出上述措施。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