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2/12/07
2.公司名稱:欣新網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12月07日
截止,依法辦理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2年12月08日起
至113年01月08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永豐商業銀行營業部
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滿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