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楊香芸
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苗華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8/06/11~110/06/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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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訊息
最近一期股東常會已於 113/06/04 結束
股東權息通知
112年將配發 2.5 元股息
99年辦理現減,每張減456.79股
99年辦理換票,換股比率: 5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