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指出,113年度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資訊揭露較佳 名單已公布,國內組名單共計36家、國外組共計5家機構投資人。
為持續提升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實務及相關資訊揭露品質,以加強 機構投資人對公司治理及永續的影響,證交所組成機構投資人盡職治 理守則諮詢委員會,每年定期辦理盡職治理資訊揭露較佳名單評比。
113年度評比標準分為第一構面「政策與遵循聲明」及第二構面「 實務與揭露」,共30項指標,前者包含盡職治理政策、利益衝突政策 、投票政策之揭露;後者涵蓋盡職治理報告要素、議合個案執行與揭 露、投票揭露、網站揭露等題目類別。另為提升評比標準鑑別度及影 響力,113年度引入權重機制,考量多數機構投資人近年於「政策與 遵循聲明」相關題型已相當成熟,並鑑於議合執行及投票揭露等面向 為國際盡職治理關注的重要議題,分別調整第一及第二構面權重為0 .8倍及1.2倍。
證交所指出,113年度為促進議合執行,評比標準增修調整,部分 機構投資人於盡職治理報告已有相當完整之揭露;但在跨資產類別揭 露、共同議合、說明投票原因等,仍存進步空間,期望未來機構投資 人能夠持續提升其盡職治理執行情形。
113年度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資訊揭露的較佳評比結果,可上公司 治理中心網站(cgc.twse.com.tw/stewardshipInfo/listC h)查詢。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