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吳騰彥/董事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家傑/董事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楊劉麗珠/董事
周鴻仁/獨立董事
蔡佳君/獨立董事
陳俊合/獨立董事
蔣志明/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
(1)董事:吳騰彥
雲端生活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京彥投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金董事
德鑫半導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點點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家傑/董事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管
(3)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楊劉麗珠/董事
微笑單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董事
(4)周鴻仁/獨立董事
潤盟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
味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品冠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蔡佳君/獨立董事
泰豐投資管理顧問(股)公司總經理
瑞基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陳俊合/獨立董事
弘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7)蔣志明/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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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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